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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年产500吨3-氨基-5-巯基1,2,4-三氮唑、年产2000吨叔丁基肼盐酸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信息来源:大庆海明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8日  ‖  查看27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年产500吨3-氨基-5-巯基1,2,4-三氮唑、年产2000吨叔丁基肼盐酸盐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化园区园中路1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在原生产车间内生产,新建一条生产线(2种产品共用),生产线为间歇式生产,年产3-氨基-5-巯基1,2,4-三氮唑500吨、年产叔丁基肼盐酸盐2000吨,其他工程全部依托厂区已建工程。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厂区设有合成车间、包装车间、水及盐水罐区等,现有工程年产3000吨环己基脲,年运行300天。

厂区内合成车间生产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级酸洗(5%盐酸溶液)+两级水洗”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厂区排放的污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酸碱中和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通过管线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收集罐,通过管道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厂区内机泵设备安装减震基础,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桶、机械设备定期维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实验废液、生活垃圾。废原料桶厂家收回处理,废机油、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1座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现有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海明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092561101

联 系 人:马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化园区园中路1

电子邮箱:1076670038@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大庆市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3359815666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欣凤学城一期商服A03-01

邮箱:jyt6230260@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随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评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拨打联系电话、信函或者公告提供的其他有效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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