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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肇深19单井LNG项目
信息来源: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小辑
‖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1日 ‖ 查看74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肇深19单井LNG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双发乡三门董家屯东南侧680m;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1座天然气处理场站,占地面积8977.1m2,厂区设有脱碳装置、液化装置、导热油撬、脱盐水撬及其天然气处理配套设施等,天然气(LNG)产量5×104Nm3/d。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604649953 联 系 人:李磊 通讯地址:大庆市红岗区西街6号 电子邮箱:15845908185@139.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大庆市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7645906369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欣凤学城一期商服A03-01 邮箱:jyt6230260@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随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评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拨打联系电话、信函或者公告提供的其他有效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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