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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 | 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 助推水环境质量改善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网站管理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查看148次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共安排2023年水污染防治资金170亿元。分配污染防治资金超10亿元的省份包括四川、江西、陕西、湖北、湖南、青海。


《环境保护》杂志2022年第21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度解读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今天,让我们跟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泊生态环境研究所的专家了解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



【摘要】水污染防治资金自设立以来,生态环境部从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指导培训、严格入库审核等方面不断加强和规范项目储备库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项目储备流程,对支撑各地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国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地区项目储备不够充足、储备项目质量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建议从加强指导培训、增进经验交流及压实地方责任等方面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推动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资金;储备库;环境质量

【作者】赵丽、王坤、董姣、姜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泊生态环境研究所

本文刊载于《环境保护》杂志2022年第21期

2015年,为推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资金。围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碧水保卫战、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任务要求,目前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内容。2016年水污染防治资金率先启动储备库建设,经过不断研究探索,2019年建成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系统,2020年系统正式启用。每年生态环境部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提交入库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储备库统一管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下达各地后,相关部门可从储备库中选择优质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减少了“资金等项目”情况的发生,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储备库建设进展及现状


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印发入库指南

为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提高储备项目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多次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储备库建设相关文件[1]2016—2019年,各地根据当年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以市为单位统筹谋划项目,编制总体实施方案,报生态环境部审核。2020年以来,为落实中央项目储备制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水污染防治资金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范围,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开始以单个项目入库评估审核的形式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2020年、2021年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连续两年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项目储备原则、入库范围及项目类型、不予入库的情况和入库材料要求等内容,不断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前期准备,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实现项目储备常态化、制度化[2-3]

制定入库审核方案,严格入库审核

为规范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审核工作,提高储备库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储备和资金执行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4]等衔接,精准、科学、依法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内部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审核工作方案,明确了项目入库审核形式、入库要求和工作流程。

(1)审核形式。组织专家以盲审形式开展项目入库审核,通过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对地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每个项目由多名专家独立、匿名完成评审,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项目入库审核结果。

(2)入库要求。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符合年度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入库指南相关要求,属于《指南》规定的入库项目范围及类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全面,符合相应技术规定要求,并按要求获得相关部门批复。

(3)工作流程。按照抽取专家—开展盲审—确定结果—结果反馈的基本流程开展项目入库审核评估工作,最终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各省(区、市)申报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开展帮扶指导。

印发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专家评价机制

为规范专家库管理,强化专家审核责任意识,提高项目审核质量,生态环境部内部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专家库内的专家按照公开遴选、严格把关、规范要求、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科学管理。入库专家需严格遵守专家职责、严守廉洁自律和保密规定,按照项目盲审、专家盲评的要求进行项目入库审核和专家评价。专家评价主要从项目审核结论准确性、审核意见质量两方面,对专家完成的项目入库审核质量进行评价。

加强指导培训交流,提升地方项目谋划水平

生态环境部组织技术支撑单位根据最新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入库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技术要求培训教材,精心安排培训课程,对全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进行培训,宣贯政策文件精神、介绍典型案例、交流地方经验等,将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指导、帮扶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培训班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举办,授课老师与学员充分沟通交流,帮扶、指导地方提升项目谋划水平。

建成项目管理平台,实现项目信息系统化管理

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信息管理平台包括申请库、储备库、拟支持库、实施库和淘汰库五个部分。各地谋划好的成熟项目可随时提交至申请库;生态环境部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入库评估审核工作,通过评估审核的项目报部领导同意后进入储备库,未通过评估审核的项目进入淘汰库;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从储备库中选择项目形成拟支持项目清单,向拟支持库提交拟支持项目清单,拟支持项目清单经审核通过后,项目进入实施库,实施库可调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项目调整情况;淘汰库中储存申请库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中调出的项目。同时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受项目储备时间、政策制度变化等因素影响,储备库中部分项目存在已完成、已有其他资金支持或无法实施等情况,需及时清除出库,因此需定期开展储备库项目清理,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通过储备库项目管理系统,实现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信息系统化管理。

储备库建设取得成效


储备项目类型多元化,全方位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全面考虑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根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要求,主要储备五种项目:一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对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风险防控、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持续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二是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旨在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业、城乡各类污染源减排成效;三是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具有推动作用;四是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对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遏制地下水污染具有重要作用;五是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对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解决水环境保护领域难点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各类型项目在储备库中均有一定数量的项目储备,为各地全方位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

地方项目谋划水平提升,整体项目入库率逐步提高

自2020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以单个项目入库审核的形式进行项目储备,生态环境部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召开反馈会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培训,帮扶、指导地方谋划储备项目,地方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水平不断提升。各地区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工作,大部分地区建立了本地区的项目储备库。项目通过地方组织的专家审核后再报到中央库申请审核,项目入库率持续提高。2021年项目入库率较2020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2022年已开展的两次项目入库审核平均入库率较2021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

聚焦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支撑水污染防治目标实现

水污染防治资金围绕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聚焦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支撑全国各地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7000余个,已完工项目近5000个,有效促进全国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2021年,在全国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4.9%,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均达到2021年水质目标要求。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7.0%,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9%,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全国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稳中向好。

储备库建设存在的问题


部分地区储备项目数量不够充足,项目储备能力有待提升

截至2022年6月底,在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中,个别地区储备项目数量不够充足。通过调研发现,有些地市认为部分项目实施主体不是生态环境部门,在当前资金管理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担心在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而被问责,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组织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入库的积极性不高。同时,近三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前期现场调研准备工作受到限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编制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导致一些地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数量不够充足。另外,部分地区对国家政策文件理解不够深入,项目储备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地区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入库率受到影响

按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管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政策到期,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差、绩效低的事项,以及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但从目前申报情况来看,仍有部分地区将企业事权、以往政策支持项目等明显不符合现阶段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入库指南要求的项目申报入库审核,部分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未严格管理,进而影响其储备库项目入库率。

部分储备项目质量不高,后期调整带来管理不便

受各种客观因素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内容各异的变更。通过梳理发现,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存在前期基础不扎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不够、可行性论证不充分、投资估算失准、建设条件失实等情况,进而导致项目实施时出现建设地点变更、建设内容调整、预算额度调整等情况。据统计,在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已实施项目中,申请调整的项目有400余个。项目调整增加了项目管理程序,给项目管理带来不便。

储备库建设对策建议


深化指导培训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要求,需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培训,因此要在目前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首先,在认真梳理分析地方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和落实重点流域规划等重点任务,制定培训计划。其次,培训形式尽量安排现场会议,可加强交流、增进共识,同时培训内容要翔实、通俗易懂且实用性强。最后,培训范围要考虑周全,尽可能拓展培训范围,除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各流域局相关工作人员外,建议将地市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相关工作人员纳入培训范围。

增进经验交流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存在着社会、经济、文化上的差异,项目管理和谋划水平参差不齐。经过多年的实践,部分地区在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和强化项目管理方面,探索出不少好的方式方法,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通过经验交流的方式可快速传播,有助于提高其他地区项目储备和管理能力。因此,建议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5],邀请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较好的地方分享经验做法,同时有需要的地方可赴实地开展深入调研学习,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优化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和谋划水平。

压实地方责任

对于项目数量储备不够充足、入库率不高的省份,生态环境部可强化指导帮扶,有关省份需要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切实破解项目储备不足、储备质量不高等现实问题。同时注意项目储备要符合政策、规律和规划,确保方向准确,相关管理部门可统筹协调各地市在项目储备方面大胆谋划、详细规划、务实论证、精心包装,确保各个环节工作扎实有力,持续提升项目储备质效,真正担负起本地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的主体责任。


(赵丽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泊生态环境研究所工程师;王坤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泊生态环境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董姣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泊生态环境研究所工程师、本文通讯作者;姜霞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泊生态环境研究所研究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等. 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Z]. 2021.

[2]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Z]. 2020.

[3]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Z]. 2021.

[4]马乐宽, 谢阳村, 文宇立, 等.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思路与重点[J]. 中国环境管理, 2020, 12(4): 40-44.

[5]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李干杰副部长在第一届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J]. 环境保护, 2011, 39(1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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