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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00件部长信箱来信,环评和排污许可哪些内容被关注?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咸汉斌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 查看111次
四年来信,公众关注了哪些问题? “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原厂址附近’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园区内调整都可以认定是附近,还是有明确的距离限定?” 针对《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小王感到其中“原厂址附近”相关表述不好把握,于是便有了这则在开篇提到的部长信箱来信。 提问不久,部长信箱便有了回复:“‘在原厂址附近调整’是指建设项目调整后厂址红线范围与原厂址红线范围有重叠部分的情形”。 事实上,2018年以来,环评司办理完成的来信问题类型十分丰富,除去重大变动清单相关问题,公众关心的问题多种多样、涉及面很广。 数据显示,3748件信件中,涉及环评类3518件,排污许可类230件。其中,环评类相关来信主要是环评分类管理名录2040件、环评技术导则563件、环评管理472件,占比分别为58%、16%、13%。 环评技术导则相关来信主要针对环评文件编制与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导则执行具体问题,其中土壤、地下水、大气、地表水和风险导则相关问题来信较多。 而环评管理相关来信则主要集中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涉及的管理问题,包括重大变动、环评报批审批、后评价、自主验收、违法处罚以及工业园区准入要求、公众参与、选址、卫生防护距离等具体问题。 答疑解惑与指导工作并重 环评司重视部长信箱工作,源于怀揣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落实好环评“放管服”改革的本心,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 通过部长信箱回复各类环评和排污许可政策规章、技术规范问题,与社会公众实现互动,目的在于答疑解惑,精准传达政策意图。从社会实践效果来看,这个目标实现了。 以《名录(2021年版)》为例,明确涉及对塑料进行熔融等热加工工序的,按“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规定须符合仅有涂装工艺、仅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年用量10吨以下等多个条件,公众不易准确理解和把握,因而环评司收到大量咨询来信。 对于来信,环评司详细解读,并公开问题与答复,帮助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更深入了解名录要求,之后相关咨询来信大幅减少,问题得到迅速解决。 此外,环评司通过部长信箱及时了解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为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领域政策法规的顶层设计、技术规范等推陈出新提供参考和依据。 姜炳棋介绍,此前来信中关于修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有关表述的建议,受到了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该规范已纳入修订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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