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5年10月26日  星期日  农历乙巳年(蛇)腊月初七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 > 公众参与
含油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信息来源:大庆华鑫达科技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阿兴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  查看276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本次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S2wnJBl-TO9kRvsMY9zsA(提取码:4icf)阅读征求意见稿全文。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内容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大庆华鑫达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包括白家围子、新立屯、刘家屯等村屯。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
大庆华鑫达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总
电话:0459-6726339
邮箱:yangjiping1@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黑龙江安全环保技术网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同微信:17645077312阿兴
本站最佳浏览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浏览器IE9.0以上  

 

By:Nzcms v0.8.4-4573